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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部概况

        天地和律师事务所的国际贸易部在国际贸易及其法律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曾为中国、美国、加拿大、日本及欧洲的客户在国际贸易中所涉及的政策、纠纷解决、救济程序和相关的法律问题等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及咨询服务。
 
       本部为客户提供的法律及咨询服务具体有:海关关税、进出口管制、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它WTO项下的法律问题以及中国外贸政策的法律咨询意见。本部律师曾代表中国公司和外国公司参加东道国政府(包括中国、欧盟和美国等)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方面具有丰富应诉经验,涉及的主要产业有钢铁、化工、家具、机械、纸张等领域。
 
       本部的律师和专业顾问大部分都具有国际贸易实践和法律背景,有些曾担任过中国政府官员,参加过涉外贸易案件的调查,组织过中国企业参加相关反倾销案件的应诉工作,并参与过中国有关国际贸易立法的咨询,能够就国际经济贸易法规为客户提供较准确和有效的法律意见。
 
       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国际贸易部愿意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并致力于高效率及务实的工作态度,竭诚为客户提供最佳的专业法律服务。

反倾销业务经验

反倾销原审
 
1997年,天地和是第一家代理加拿大公司应对中国发起的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也就是对来自加拿大、美国和韩国的新闻纸调查的律师事务所。
 
2000年,在天地和的帮助下,在不锈钢反倾销调查中,我们的客户签署了第一起价格承诺协议,使国外贸易商得以维持在中国的市场份额。
 
2001年,在聚苯乙烯反倾销调查中,天地和代理15家应诉公司中的12家应诉公司以及日本、韩国和泰国政府。最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做出了无损害的初裁决定,成功的终止了调查。
 
2003年,在天地和的帮助下,韩国爱敬油化株式会社在邻苯二甲酸酐案件的终裁中获得了零税率。
 
2003年,在天地和的帮助下,日本旭化成株式会社在丁苯橡胶案件的终裁中获得了零税率。
 
2003年,在天地和的帮助下,LG化学、三井和NPU分别在聚氯乙烯案件、甲苯二异氰酸酯案件和苯酚案件的终裁中都获得了最低税率。
 
2003年,在天地和的帮助下,应诉公司(巴斯夫、锦湖-三井、三井武田、NUP和苏米加拜耳公司)终止了对二苯基甲烷异氰酸酯反倾销调查。
 
2004年11月14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陶氏化学在马来西亚的子公司)在乙醇胺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了所有应诉公司中的最低税率。
 
2004年11月30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陶氏化学和瓦尔坎材料公司与商务部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使客户得以维持在中国的市场份额。
 
2005年1月1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康宁公司在光纤案中获得了最低的1.51%的反倾销税率(可忽略不计,不需要支付反倾销税)。
 
2005年4月28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英威达远东公司(以前的杜邦远东公司)在锦纶6,66长丝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了零税率。
 
2005年9月21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美国陶氏化学公司在环氧氯丙烷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4.3%的税率。
 
2005年11月16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埃克森美孚公司在三元乙丙橡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了所有应诉公司中的最低税率(3%)。
 
2006年1月16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道康宁(美国)公司和道康宁(英国)公司在对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了所有应诉公司中的最低税率。
 
2007年1月31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三菱化学公司和韩华(韩国)化学公司在辛醇反倾销调查中获得了无损害裁决。
 
2007年3月2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陶氏化学公司和奥伯帝莫(马来西亚)化学公司在丁醇反倾销调查中获得了无损害裁决。
 
2009年11月1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BASF SE在己二酸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了9.8%的税率。
 
2009年10月19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欧盟的巴斯夫安特卫普公司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了所有欧盟公司中的最低税率(8%)。
 
2009年10月19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道默有限公司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了8.2%的税率。
 
2009年10月19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帝斯曼工程塑料公司在锦纶6切片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了8.2%的税率。
 
2010年2月2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晓星公司在对苯二甲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了所有应诉公司中最低的税率之一——2.7%的税率。
 
2010年4月13日,在中国的首次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也就是来自美国和俄罗斯的取向性硅电钢的调查中,天地和帮助AK钢铁公司获得了所有应诉公司中的最低补贴税率。
 
2010年4月21日,在对来自美国、欧盟、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锦纶6切片的反倾销调查中,天地和帮助巴斯夫安特卫普公司获得了所有应诉公司中的最低税率。
 
2010年12月23日,天地和代表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参加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和沙特阿拉伯的进口甲醇反倾销调查案,商务部决定终止对沙特的反倾销调查。
 
2011年4月21日,天地和代表Corning Corporation在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5.4%的税率。
 
2011年10月18日,天地和代表UBE CHEMICAL EUROPE, S.A在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己内酰胺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2.6%的税率,同时代表DOMO Caproleuna GmbH获得3.2%的税率。


2012年3月22日,天地和代表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FUJIFILM Manufacturing U.S.A., Inc.)在对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最低税率。


2014年1月20日,天地和代表赫姆洛克半导体公司(Hemlock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在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所有美国公司中的最低税率。


2014年4月4日,天地和代表美国科斯莫特殊纤维公司(Cosmo Specialty Fibers, Inc.)在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的进口浆粕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所有美国公司中的最低税率。


2015年5月18日,天地和代表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Sumitomo Electric Industries, Ltd.)在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所有日本公司中的最低税率。
 
2015年12月1日,天地和代表璐彩特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Lucite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在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6.7%的最低税率。

 

反倾销复审

 

中国的反倾销复审程序方面,天地和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好的代理国外贸易商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2年,天地和帮助韩国的一家公司发起了首次对来自韩国的聚酯薄膜的反倾销复审。我们要求商务部重新计算客户的倾销幅度,成功的把客户的税率降为零。
 
2004年,天地和帮助一家韩国公司发起了对来自韩国的聚酯切片的反倾销复审。
 
2004年,天地和帮助一家马来西亚公司发起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丙烯酸酯的反倾销复审。
 
2004年,天地和帮助一家印度尼西亚的公司发起了对来自印度尼西亚的丙烯酸酯的反倾销复审。
 
2005年,天地和帮助巴斯夫韩国公司应诉对来自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的反倾销复审。
 
2006年,天地和帮助奥伯帝莫化学公司提起了对来自马来西亚的乙醇胺的期中复审。
 
2006年,天地和帮助英国英力士氯化有限公司发起了对来自美国、德国、荷兰、英国和韩国的二氯甲烷的期终复审。
 
2007年,天地和帮助道康宁公司发起了对来自英国的有机硅的期中复审。
 
2008年4月4日,在天地和的帮助下,道康宁在对来自英国的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的期中复审中把税率从13%降到5.4%。
 
2008年,天地和帮助巴斯夫Petronas(马来西亚)公司发起了对来自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度尼西亚的丙烯酸酯的期终复审。
 
2008年,天地和帮助巴斯夫韩国应对来自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的期终复审。
 
2009年,天地和帮助英力士美国有限公司应对来自日本、美国、马来西亚和台湾地区的乙醇胺的期终复审。


2015年,天地和帮助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FUJIFILM Manufacturing Europe B.V.)和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FUJIFILM Manufacturing U.S.A., Inc.)应对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期中复审调查。


2017年,天地和帮助璐彩特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Lucite 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应对关于对原产于新加坡、泰国和日本的进口甲基丙烯酸甲酯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中复审调查。

反倾销法律服务

 I. 专业且富有经验的律师团队
1. 天地和国际贸易部是中国最早建立的律师团队之一:1997年,天地和代表其第一个客户应诉参加中国商务部发起的第一个反倾销案件。自此,天地和代理了商务部发起的75个案件中的53个,并在应诉参加反倾销调查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 强有力的领导和优良的专业律师团队
任勇主任是天地和的创始人和合伙人,国外留学和就职国际律所之前,曾供职于中国政府部门数年。良好的教育背景及其丰富的职业经历,使得任勇主任能很好地领导其团队向公司提供服务,作为中国调查机关及跨国应诉公司之间很好的沟通桥梁。天地和国际贸易部同时具有法律和经济背景的律师团队,能够很好地为每一个客户提供长期稳定的专业服务。
 
II. 卓越的业绩
过去的15年,天地和代表客户获得了如下骄人的成绩:
1. 商务部作出零税率决定的的8个案件中,天地和代理了7家公司获得零税率;
2. 成功代理4家公司获得了反倾销调查有史以来的4个无损害裁决;
3. 代表客户签订了3份价格承诺协议(反倾销调查史上仅签订过5份);
4. 参与了中国首次反倾销/反补贴的双反调查;
5. 代理9家公司参加了中国唯一的一次保障措施调查案;
特别需要提到的是倾销调查,商务部2005年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案调查中,天地和帮助康宁公司在终裁决定中争取到了所有应诉公司中的最低税率(1.51%),康宁公司因之成为该案中唯一一家不用交纳反倾销税的公司。
2010年2月2日,天地和代表晓星株式会社在对苯二甲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中获得2.7%税率,是最低税率获得公司之一。
2010年12月3日,天地和代表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参加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和沙特阿拉伯的进口甲醇反倾销调查案,商务部决定终止对沙特的反倾销调查。天地和同时代表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纳闽岛甲醇公司在该案初裁决定中获得了最低税率。
2011年4月21日,天地和代表Corning Corporation在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5.4%的税率。
2011年10月18日,天地和代表UBE CHEMICAL EUROPE, S.A在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己内酰胺反倾销调查的终裁中获得2.6%的税率,代表DOMO Caproleuna GmbH获得3.2%的税率。
就产业损害调查而言,2007年天地和成功地代表陶氏和Optimal公司在丁醇反倾销案中获得无损害的裁决。同年,天地和代表韩华和三菱公司也获得了辛醇反倾销案的无损害裁决。
 
III. 良好的声誉
经由长期努力,天地和不仅在客户间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在整个反倾销业内也享有盛誉。
1. 牢固和忠诚的客户基础
在过去的15年中,天地和获得全球客户的高度信任,包括陶氏化学、巴斯夫、埃克森美孚、通用、杜邦、壳牌、DOMO、帝斯曼、三菱、韩华、晓星、沙特基础工业公司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纳闽岛甲醇公司等。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天地和帮助陶氏化学和巴斯夫公司参加中国反倾销调查均达十余年之久。
2.  获得第三方机构的好评
天地和在反倾销领域的卓越表现受到第三方机构的大量关注和报道,如CNN、路透、律商联讯和今日美国等机构。
引人注目的是:天地和被钱伯斯法律评级机构列为中国国际贸易领域第一集团律所,该奖项是对中国国际贸易领域取得卓越成绩的律所的表彰。
 
IV. 提供全程服务
天地和参与反倾销调查的全部过程,包括原始调查、期中复审和日落复审,能够在反倾销调查的全部过程中帮助客户。
特别地,为了帮助客户获得最好的调查结果,天地和会派出专业的律师队伍到应诉公司现场帮助公司准备递交商务部的调查答卷。这样的安排一方面能够帮助客户快速理解调查机关的惯例,一方面能够使得天地和律师团队很好地了解公司的商流、物流、生产成本及费用及其它在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重要情况。这样在天地和的帮助下,公司将能够制定出最佳的应诉策略,以避免在初始阶段因与律师交流不充分而导致的疏忽,从而能够在最少的时间内最有效地完成对商务部调查问卷的回答工作。
 
V. 与商务部畅通且有效的交流
经过15年的努力,天地和与调查机关建立了顺畅而有效的沟通渠道,天地和一直以来都积极配合调查机关的工作,并能及时地给调查机关反馈令其满意的信息。
此外,天地和熟悉调查机关的内部工作程序和通常的工作惯例,这些都能帮助客户在调查过程中恰当地配合调查机关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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